河海大学力学与材料学院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5-04-30     浏览次数: 571

    根据《河海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有关会议精神,我院特制定如下复试细则。

    一、复试名单

    1、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普通招考考生;

    2、“申请—审核”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3、硕博连读及直博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二、复试报到

    1、固体力学、工程力学:5月5日上午8:00,芝纶馆308

    2、土木工程材料:5月6日下午13:30,芝纶馆308

    具体安排见学院网站公布的《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三、资格审查

    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学院报到,经学院审核后方可领取复试考核表参加复试。

    1、考试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硕士持研究生证,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持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报告);

    2、各类证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证书、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省部级科技成果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个人证书);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授权证书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4、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根据《河海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的有关内容和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复试,复试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水平考察、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

    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能力满分为50分。

    1、学术水平考察

    考生须向面试专家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学科前沿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

    2、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

    面试时同时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学院安排的复试。对不按时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未落实导师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

    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按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名额及入学总成绩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

    入学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所得。复试总成绩大于或等于18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体格检查

    学校对拟录考生政审时,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入学时对所有新生进行统一的体格检查,对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河海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所述执行。

    另外,请各位考生关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信息动态,并保持手机通畅。

    联系电话:025-83786410 联系人:赵老师

 

 

力学与材料学院

2015年4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