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力学与材料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14-04-03     浏览次数: 409

    根据《河海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复试细则:

一、复试资格

  1、达到学校初试合格线基本要求并且初试总分不低于170分的考生;

  2、硕博连读及直博生不须参加复试。

二、复试报到

  1、报到时间:2014年5月6号上午8:00—8:20。

  2、报到地点:南京西康路一号河海大学力学楼308

  3、报到事项:①审查复试资格。请带考试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境外学位获得者须持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报告);②发复试考核表,确认面试的时间与地点。

三、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为200分。复试专家将按照学院制定的赋分标准进行考核。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背景、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水平,考核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心理健康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四、复试安排

2014年力学与材料学院博士生复试时间和地点

学科专业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备注

工程力学

5月6日

上午8:30

力学楼(工程力学系)308


五、录取

  1、学院将按照《河海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科学规范地组织复试。

  2、以入学总成绩排序拟定建议录取名单,入学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所得。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学院安排的复试,对不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或未落实导师者不予录取。经学院博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向研究生院报送建议录取名单。

  3、为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准备个人的相关材料备查,如学历学位证书、六级英语成绩单、学生在校成绩单、计算机考试等级证书、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等;读研或工作期间参与科研和竞赛活动情况、获奖及科研成果情况、申请攻博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发表论文等材料。

六、其它

  1、考生要认真阅读和正确理解《河海大学201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明确相关政策和复试录取工作的运作流程,关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力学与材料学院网站(http://lcy.hhu.edu.cn/)通告,在规定的时间段参加相应的复试流程。

  2、考生参加复试时必须认真、如实、正确填写复试考核表,如不填写视同放弃。

  3、本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河海大学201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相关政策执行。研究生录取、调剂、奖学金等规定和办法最终以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芝纶馆311;邮政编码:210098 ;

联系电话:83786410;Email:yqzhao2008@163.com

联系人:赵老师

河海大学力学与材料学院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