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办法(修订)》 (河海校科教〔2020〕77 号)、《关于选拔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20〕78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选拔2021年度第二批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细则,具体如下:
一、考核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管理,健全监督,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潜力的人才,加强学科与导师在博士生选拔中的作用和责任。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综合知识、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
二、考核工作组织
力学与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全院的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工作,对学院录取工作进行监督,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1.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语水平及能力、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进行考察;
3.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名单排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四、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21.4.26上午10:00-12:00
考核地点:乐学楼1118
咨询电话:025-83787027 联系人:贺老师
监督电话:025-83786410 联系人:曹老师
五、其它
本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河海大学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力学与材料学院
202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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