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河海大学力学与材料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09     浏览次数: 10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荐的必要条件。为进一步做好推免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计划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推免指标要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统筹考虑学科专业水平与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

二、推荐工作组织

1、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力学与材料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为:

组长:蔡    杨春伟

成员:雷    李晓东      储洪强  余天堂  周泽华

秘书:    顾煜星   

2、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力学与材料学院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按姓氏笔划排序):

刘小艳      茅晓晨  信志强  袁玉春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品行优良,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4、大学英语通过CET-4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其它语种与其相当)。必修课程合格且本科前三年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40%

四、推免工作方案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二)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工作需着重考核学生的学业水平、学习能力和学术素养,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素质与能力、国际视野的考核。为此,学院确立学生综合排名方法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前三年绩点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总分100分。

1、前三年绩点成绩(占比80%,总分80分)

绩点成绩=学生前三年的必修课绩点÷5×100×80

2、综合素质成绩(占比20%,总分20分)

综合素质成绩=综合素质分数÷5×100×20

综合素质分数的赋分细则具体见附件《河海大学力学与材料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及赋分办法(推荐阶段)》。

推荐人选以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到低取足。若出现推荐名额使用不完的现象,剩余名额在学院内部调剂。

(三)学院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

(四)推免有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并报备,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必须在推免生资格申请表上报备申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五、推免时间安排

1、推免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96日。遴选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2022913日学院将公示推免名单上报教务处。

 

              力学与材料学院

                202296